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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
2.项目名称:2025年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通信链路租赁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通信链路租赁服务1项。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1016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通信链路租赁项目,为构建灾害性天气及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提供基础网络支撑。项目主要服务于天津市气象局到各区气象局的防汛气象保障调度视频会商会议召开、全市气象监测数据传输及全市各区防汛实况、预报、预警信息传递等。近年来,天津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重发,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压力大,防汛任务重,同时今年天津承担多项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责任重大,对防汛气象服务保障的传输专线网络质量和气象实况、预报、预警信息的传输时效要求极高。
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负责对全市气象专线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目前核心通信网络线路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提供租赁服务,至今网络运行良好,气象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信息发送高效及时。
通信链路切换工作施工周期长、工程量大、风险高,耗费人力、资金和时间等成本,更换链路会修改相关网络地址,导致部分业务出现中断,影响业务持续稳定运行。同时,租赁的设备、电路等通信资源若不加以充分利用,势必会造成政府重复投资,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违背了充分利旧、节约政府资金的原则。另一方面,当前正值天津主汛期,更换供应商,将对防汛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当前天津重大活动气象服务保障也进入关键时期,服务任务重,压力大,如更换网络运营商,线路切换割接期间,有可能造成天津气象骨干网无法正常运转,全市各区的气象实况、预报、预警信息无法正常传递,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受损风险。
综上所述,向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提供通信链路租赁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
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崇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联系电话:022-23333581
2.财务部门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联系电话: 022-23333582
3.纪检监督
联系人:年飞翔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联系电话:022-23344075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2025年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通信链路租赁项目.pdf